决心似的,他掏出手机,又把今天上午那套“法宝”祭了出来。
一边翻出视频,一边解释:“张所长,让你见笑了。
俗话说家丑不可外扬,这些对一个男人来说是奇耻大辱的事,,如果不是逼到份上了,我绝对不会拿出来让别人看的。”
张副所长看完视频,脸色因为愤怒而变得有些铁青。
“张所长,你觉得我还有必要维护她吗?”陈志问。
张副所长叹口气,重重地拍了陈志的肩膀一下:“你回去吧,这儿没你的事儿了。”
然后他快步回到那间办公室,指着刘红,语气严厉地命令一名警察:“把她铐起来。”
傍晚的时候,陈志接到了中介公司那位主管的电话。
主管说跟刘红已经达成了谅解协议。
果然如陈志猜想的那样,到最后刘红终于妥协了,答应双倍赔偿。
也就是说按照发票上的配置,她给换一套一模一样的防盗门,,以及配套的指纹锁。
另外再赔付对方两万块钱。
刘红让步到这种程度,最后主管也就不再坚持追究她的法律责任了。
刘红算是险而又险地没被拘留。
“那挺好啊。”陈志说,“我已经说过了,这两万块钱,你和林欣然平分了吧,给她一万。
其实她帮了我这么大忙,我应该给她一点辛苦费的,但是作为老同学,我知道她肯定不要。
那就正好趁着这事,让她也分一万块钱吧。
要不然的话,我也不可能买那么贵的门换上。
当时林欣然还建议我换个五百块钱的门就行了。”
“我懂我懂。”电话那头的主管连忙说道,“我明白陈先生的意思,那好,我肯定分一万块钱给她。
另外,我能得这一万块钱,也是陈先生有意给我的好处,谢谢了啊。
不过这样一来,陈先生就多花了两万块钱。”
“没事的,小意思,钱不就是用来办事的吗?只要办成事,这钱花得就不冤。”陈志说。
主管刚打完电话没一会儿,陈志的电话又响了。
一看,居然是刘红打过来的。
第112章 把她铐起来(2/2)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